上门听证+多元救助 让她重拾生活信心
“我丈夫被他害死,检察院凭什么对他不逮捕、不起诉。”身怀六甲的姚某怒气冲冲地来到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要求给她一个说法。
接访检察官在与姚某的交谈中得知,2023年1月,因同村村民王某上山砍树时操作不当,导致正在山上劳作的姚某丈夫因避让不及,被树根砸中头部当场死亡。经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,对王某作出不逮捕、不起诉决定。对此,姚某认为检察院处理不公正。
看到怀孕行动不便的姚某在诉说过程中不断流下的泪水,检察官当即向姚某保证,针对她提出的疑问,一定会尽快核实,给其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经调阅卷宗、核实证据材料,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不逮捕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。随后,在走访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姚某所在村委会过程中还了解到,姚某家中有年迈老人需要赡养,子女分别就读中学和小学,腹中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幼儿,其丈夫系家中唯一劳动力,去世之后,家中无稳定经济收入,十分困难。
“不仅要从‘诉’的角度解开申诉人的‘法结’,更要从“情”的方面化解申诉人的‘心结’。”检察官认为。
考虑到姚某行动不便,经姚某同意,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将听证会“搬”到了姚某家里。听证会上,姚某充分陈述申诉理由,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审查情况,就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区别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,对王某属于过失犯罪无逮捕必要和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充分说明。听证员一致认为王某主观恶意小,社会危害性不大,并愿意在能力范围内进行赔偿,属于过失犯罪。最终姚某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,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,谅解王某,愿意息诉息访。
检察官将听证会“搬”到了姚某家里
姚某的“法结”解开了,但面临的因案返贫问题该怎么办?听证会上,检察官向姚某介绍到,她目前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,检察机关将对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同时也将积极协调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帮助她渡过难关。
一个月后,在检察机关的努力和协调下,决定对姚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,并联系了姚某子女所在学校为其安排心理辅导。此外,姚某所在地政府同意将姚某家中6人纳入低保并为其发放1万元的临时救助金,其所在村也同意将该户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持续帮扶,待姚某生育后将其纳入村护林员岗位进行就业扶持。
“没想到检察官为我们做了这么多事,不仅帮我解除了心中的疑惑,还为我们走出困境谋了出路,太感谢检察官了。”姚某在得知这一切后,泪水又再一次流了下来,与在望谟县检察院12309大厅伤心的眼泪不同,这次的泪水充满了感激和感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