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驾肇事+涉嫌危险驾驶罪,他将承担刑事责任
酒后驾驶、醉酒驾驶
你
永远不知道
意外和明天
哪一个先来
来的是明天
那将面临法律的制裁
来的是意外
那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
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
温馨提示
酒、醉驾酿事故
保险公司不理赔哟
赔车损、担刑责,你还要醉驾吗?
8月23日凌晨2时许,随着一声巨响划破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深夜的宁静。
李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德溪公园附近路段时,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,撞击导致李某驾驶的车辆安全气囊弹出,两车受损。
事故发生后
毕节市七星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
快速出警
对现场进行了勘验
现场情况:
停在路边的小轿车,车辆后方因撞击车尾变形,受损严重。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右前方受损,车辆前方安全气囊弹出。
被撞车主周某告诉民警:
自己将车停在路边打电话,突然被后方驶来的车辆猛烈撞击,对方车上其他几人均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,唯独驾驶员一直不肯下车,后来驾驶员又突然跑去其他车辆内,周某怀疑对方可能是酒驾,于是报了警。
民警现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
呼气式酒精测试
李某的结果为149 mg/100ml
周某的结果为0mg/100ml
随后,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查
根据血液报告显示
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.4mg/100ml
已达到醉驾标准
醉驾的李某告诉民警:
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原因,导致驾驶过程中出现意识模糊的情况,无法操控车辆和观察路面情况,才造成了本次交通事故。
事 故 认 定
民警最终认定,李某醉酒驾驶是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,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周某无责任。同时,李某不仅需要支付两辆受损小轿车的维修费用,还涉嫌危险驾驶罪,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饮酒一分醉
驾车千分险
无论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还是醉酒驾驶机动车
两者都是危害自身行车安全
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
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“杀手”
让不少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
希望各位驾驶人从本期案例中吸取教训
自觉抵制酒驾、醉驾的违法行为
酒驾、醉驾判定标准
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
抱着侥幸心理逾越法律红线
终将自食苦果
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
还有会给自己、家人、他人
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伤害
清醒认识酒、醉驾的危害
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(贵州交警)